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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5日起,贵州省正式实施跨省申领临时身份证全国通办的新举措。这一政策的实施,旨在方便全国范围内因急办事项、求学、就业、出差等原因急需办理临时身份证的群众,进一步优化便民服务,提升政务服务效率。
根据新政策,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以不受户籍地限制,在全国任一户籍地公安机关设立的身份证受理点申请办理临时身份证。具体办理流程如下:
1. 申请人需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如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和近期免冠彩色照片,到受理点提交申请。
2. 受理点工作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者予以受理。
3. 办理期间,申请人可通过“贵州公安”微信公众号、贵州政务服务网等渠道查询办理进度。
4. 办理成功后,申请人可在规定时间内领取临时身份证。
此次贵州省跨省申领临时身份证全国通办新举措的实施,有助于解决以往因地域限制导致的办理不便问题,提高政务服务水平,为广大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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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5日起贵州省跨省申领临时身份证可全国通办
一、办理对象及受理点
跨省异地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非贵州籍公民;贵州省内所有可办理居民身份证的公安户籍窗口。
二、申请方式
申领人(未满16周岁的由监护人代为申请)凭《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向受理地居民身份证受理窗口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
三、办理程序及时限
可制发临时居民身份证的情形:申请人办理居民身份期间急需用证的,可凭《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受理地居民身份证受理窗口现场打印《临时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申请人核对确认签字并缴纳证件工本费,受理地居民身份证受理窗口当日制发临时居民身份证。
不可制发临时居民身份证的情形:户籍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对居民身份证跨省异地受理信息不予审核签发的,不得办理临时居民身份证,受理地居民身份证受理窗口民警应当及时告知申请人。
四、收费标准及依据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居民身份证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3〕2322号)规定,临时居民身份证每张证收取工本费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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